精神契约

一九三五年的冬天,是美国经济最萧条的日子。
有一天,纽约穷人居住区的一个法庭上,正在审理一个桉子。
被告席上站着一个衣衫破旧、满面羞愧的年近六旬的老太太,她因偷盗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。
法官审问道:「被告,你确实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吗?」
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:「是的,法官大人,我确实偷了。」。
法官又问:「你为什么去偷麵包?难道是因为饥饿吗?」。
老太太抬起头,两眼看着法官,说道:「是的,我虽然饥饿,但我的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,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」。
接着又说: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。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呀。」
老太太的话刚说完,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。
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严肃地说道:「肃静!下面宣佈判决。」
法官面向老太太:「按法律你有两种选择,即处以十美元罚金或是十天拘役。」
老太太为难地说:「我若有十美元就不会去偷麵包。我愿意拘役十天,可我那三个孙子谁照顾呢?」。
这时候,旁听席上站起一位男人,面对老太太鞠了一躬说:「请你接受十美元的判决吧。」
说毕,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,掏出十美元,摘下帽子放进去。
又接着说:「我是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,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,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,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麵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。」
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惊讶了!
片刻,所有旁听者都起立,每个人都拿出了50美分,放到市长的帽子裡,连法官也不例外。
按法律,老妇人偷窃麵包被罚款,与外人何干?
可拉瓜地亚说得明白——他还告诉我们,人和人之间并非孤立无关,人来到这世间,作为社会的动物,是订有契约的:为我们的冷漠付费。
物质利益的来往,有法律的契约;行为生活的交往,有精神的契约。
善,不仅仅是一种与冷漠相对的一种品质,还是一种精神的契约。
我想起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了一首德国牧师马丁·尼莫拉的短诗:
在德国,起初,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;
接着,他们追杀犹太人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犹太人;
后来,他们追杀工会成员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是新教教徒;
最后,他们奔我而来,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。」
这正是背弃精神契约的最终结局。
人生在世,谁都有可能遭遇危难和困境,谁都有可能成为弱者,如果我们在别人危急时不援手,谁能担保自己不会吞咽孤立无援的苦果?
人心只有向善,才能被阳光照耀,所以善的契约才在世界普遍存在。
懂得珍惜这种契约的人是高贵的。
懂得为冷漠付费的人是明智的。
当今的社会太冷漠!总有一天人们将会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价啊!

这篇故事最让 笑游人间动容的并非故事本文,而是故事底下「德国牧师马丁·尼莫拉的短诗」
人,本来就是一种群居的动物,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原该相互帮助,而非明哲保身。
今天,看到有人为了正义挻身而出,我们若只是因为事不关己而无所动容,那么,即使能保有一时的安稳,也难保日后我们不会变成弱势的一方,到时候,想必别人也只是冷眼旁观,而没有人愿意为我们伸出援手。
今日,对旁人的困难视若无睹,冷莫待之,谁也不知最后这股冷莫会创造出什么样的恶魔,对社会,对我们造成多大的损失与伤害?
过于冷莫的社会与人们,最终将会为自己的冷莫付出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