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裡座无虚席,开庭审判的是一桩绑架桉。
犯罪嫌疑人是一个30多岁的民工,绑架了一个六岁的男孩儿。让人欣慰的是,孩子安然无恙。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,但他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民工绑架的是老闆的儿子。之前,他在老闆那裡干了八个月,却没有拿到一分钱。
他几次求老闆先预支点儿钱,哪怕几百元也行。他是家裡唯一的顶樑柱,他的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,一天也离不开药。孩子上学也要用钱。
还有他的妹妹,因为失恋患了精神病,他还要为妹妹治病,他不能看着妹妹天天披头散髮满街乱跑。
他每次找老闆要钱,老闆都一脸的不耐烦。往往他还没说上几句话,就被老闆叫来的保安赶出了办公室。
终于,他忍无可忍,绑架了老闆的儿子。后来,他后悔了,他完全可以跑掉,但他怕孩子一个人出什么意外,也怕孩子害怕,便一直把孩子抱在怀裡。当员警出现的时候,孩子在他的怀裡睡得正香。
他被判了五年。旁听席上的人都为他惋惜,到底是不懂法,否则,也就不会付出这样大的代价。他那个风雨飘摇的家该怎么办呢?
就在法官要宣佈退庭时,从旁听席上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:「等等,我有话要说。」大家扭头望去,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妇人。有人认识她,她是男孩儿的奶奶,也就是老闆的妈妈。
孩子被绑架之后,老人一病不起,那是她最爱的孙子,也是孙辈中唯一的男孩儿。众人的心裡都有些紧张,或许,老人还要提额外的条件,那个已经一无所有的民工还能承受得起吗?
老人慢慢地向被告席走过去。她站在民工面前,大家看到,她的嘴角在抖动。大厅裡鸦雀无声,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。
突然,老人弯下腰,向民工深深地鞠了三个躬。所有的人都愣住了,包括原告席上的老闆,他不明白母亲想干什么。
老人抬起花白的头,泪水流了一脸。良久,她缓缓地说:「孩子,这第一躬,是我代我的儿子向你赔罪。是我教子无方,让他做出了对不起你的事。该受审判的不应该只是你,还有我的儿子,他才是罪魁祸首。这第二躬,是我向你的家人道歉。我的儿子不仅对不起你,也对不起你们一家人。作为母亲,我有愧呀。这第三躬,我感谢你没有伤害我的孙子,没给他的心灵留下丝毫的阴影,你有一颗善良的心。孩子,你比我的儿子要强上一百倍。」
老人的一番话,令在场的人都为之动容,这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。而那个民工失声痛哭,是感动,也是悔恨。
事情的结果是,老人的儿子不仅向民工支付了工钱,还把那个民工的母亲和妹妹接到城裡来治病。故事以喜剧结束。
我想,是老人的宽容和大义救赎了儿子的灵魂。母亲的三个躬不仅是鞠给民工的,也是鞠给儿子的。她是用这样的方式规劝儿子,不能做昧良心的事。
不管我们选择了怎样的人生道路,走得正是第一要义。不愧对良心,不违背道义。最起码,不要做让母亲伤心的事,不要让母亲为我们低下她花白的头。
为富若是不仁,每当口袋累积了一分财富,就会在人心上也累积了一分仇恨。
当在窃喜自己累积了许多财富时,却不知在世俗人心裡也早已累积了许多仇恨。
当仇恨累积到一定程度爆发开来时,它将化为一把利刃,往自己的心口插入,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。
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若只为讲求利益最大化而不顾他人死活,所累积出来的将不是只有财富,还有仇恨与灾祸。